发配即充军,古代的一种刑罚,指把死刑减等的罪犯或其他重犯押解到边远的地方去服役。《明史.刑罚志》充军者,明初唯边方屯种,后定制,分极边,烟瘴,边远,边卫,沿海,附近军。有**,永久。**,规定罪犯要服役到死,永久,还要罪及子孙后代。 流放是将罪犯放逐到边远地区进行惩罚的一种刑罚。它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将已定刑的人押解到荒僻或远离乡土的地方,以对案犯进行惩治,并以此维护社会和统治秩序。作为一种刑罚,流放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流放刑罚在我国起源很早,并且沿用历史悠久,从远古流放之刑出现,到清末被废除,历经了几千年。 翻阅史籍,我们能够看到,流放这种在人类刑罚史中颇为不受关注的刑罚几千年来备
流放
一种形罚,先在脸上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