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族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扩展资料
株连到明清时代,发展到由原来的“夷三族”,动辄株连九族。从古代族诛的实际情况看古代九族应包括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也就是说,一个家族中,只要有一个人犯有死罪,那么,不但整个家族都要灭绝,而且相关的家族都要牵涉进来,如果是大家族,那么那种杀戮,动辄就是成千上万。
株连九族,就是一人犯死罪,家族成员与其共同承担刑事责任的刑罚制度,在古代称为“族”,故“族”者,即意味着由一个人的死罪扩展为家族成员的共同死罪。这一违背人性、但又斩草除根、清除复仇力量以及古代统治者自己津津乐道的恤刑原则的暴虐刑制在中国古代长盛不衰的根源,实在是中国传统法律中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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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文解说
代表人物有孔安国、马融和郑玄。他们认为九族仅限于父宗,包括上自高祖下至玄孙的九代直系亲属。古文说构成了宗法伦理的基础。唐、宋以后,九族古文说在国家法律中获得正式确认,其中明、清两代的律令规定,九族专指父宗。摩尔根《古代社会》第三编第二章也引述了九族古文说。《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孔传:“以睦高祖、玄孙之亲。”《幼学琼林》卷二《祖孙父子》:“何谓九族?高、曾、祖、考、己身、子、孙、曾、玄。”《诗·王风·葛荔序》:“周室道衰,弃其九族焉。”郑玄笺:“九族者,氢己上至高祖及玄孙之亲。”
二、今文解说
讲法之一
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讲法之二
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伍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
说法一
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选自国文参考书第九课)
说法二
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